• 滑動圖
:::
公告 連晉福 - 本校消息 | 2019-10-15 | 點閱數: 1094

壹、依據:
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

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
二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8 年 7 月 25 日公告編號 143367 。 

 
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
  一、類別:一般長期代理教師

  二、代理職缺:實缺,擔任中年級導師  

  三、錄取名額:正取 1 名,備取 1 名 

  四、聘期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09 年 07 月 01 日止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) 。

  五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  六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

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  

叁、報名資格

 一、基本條件:

   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
   (二)「教師法」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
 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
 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  二、資格條件:

第 1 次

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第 2 次

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第 3 次

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.或大學以上畢業。

 

肆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一次公告時間: 108 年 10 月 15 日(星期二)至 108 年 10 月 21 日(星期一)

二、公告方式: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://www.tn.edu.tw/index.htm

              本校網站 https://www.seses.tn.edu.tw/

             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://104.tn.edu.tw/Jlist.aspx
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委託書、切結書)

 

 

伍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 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,惟是否額

     滿,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。

第 1 次報名時間 108 年 10 月 15 日(星期二)~108 年 10 月 21 日(星期一)

每天上午 9 時~12 時、下午 2 時~4 時 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

(逾時恕不受理)

第 2 次報名時間 108 年 10 月 23 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~12 時、下午 2 時~4 時

(逾時恕不受理)

第 3 次報名時間 108 年 10 月 25 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~12 時、下午 2 時~4 時

(逾時恕不受理)

 二、地點:本校教務處電話: 06-6353170*12   

 三、應繳交證件:

(一)報名表 1 份

(二)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
(三)合格教師證(教程證書)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
(四)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
(五)教學檔案資料一份( A4 大小 5 頁以內)

(六)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
四、方式: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(通信報名不予受理)。
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
 一、日期:

第 1 次甄試日期 108 年 10 月 22 日(星期二)上午十時

(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
第 2 次甄試日期 108 年 10 月 24 日(星期四)上午十時

(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
第 3 次甄試日期 108 年 10 月 28 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

(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
 二、地點:本校教務處 電話: 06-6353170*12

 

柒、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:

一、試教(60%):          

 (一)範圍:四年級上學期數學(除法) 南一版本,(自備教材、教具)

 (二)時間:每人 10 分鐘。(第 9 分鐘響鈴 1 次,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,立即結束)

 (三)試教現場有學生。

二、口試(40%):每人 8 分鐘。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

三、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:

     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,最低為 70 分,未達最低分數者,不予錄取。總成績相同者,依試

      教、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,兩科成績皆相同時,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。
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
  ㄧ、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:

第 1 次甄試結果公告 108 年 10 月 22 日(星期二)下午 2 時前

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

第 2 次甄試結果公告 108 年 10 月 24 日(星期四)下午 2 時前

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

第 3 次甄試結果公告 108 年 10 月 28 日(星期一)下午 2 時前

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

二、成績複查;
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
第 1 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 年 10 月 22 日(星期二)下午 4 時前

第 2 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 年 10 月 24 日 (星期四)下午 4 時前

第 3 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 年 10 月 28 日(星期一)下午 4 時前
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攜帶准考證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

    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

    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
三、錄取報到: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時間至人事室報到,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方為聘任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

玖、其他: 
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路公告。 
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

    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

    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

   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 條、第 8 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

   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  •  
    1) 聖賢國小108學年度一般長代教師甄選簡章.doc

臺南市教育局最新公告

:::

教學資源

HyRead電子書link to https://sesestn.ebook.hyread.com.tw/ _blank
link to https://sesestn.ebook.hyread.com.tw \_blank

:::

招生專區

link to https://www.seses.tn.edu.tw/uploads/tadnews/tmp/1013/114%E5%B9%B4%E5%85%A5%E5%AD%B8%E5%85%AC%E5%91%8A.pdf#114%E5%B9%B4%E5%85%A5%E5%AD%B8%E5%85%AC%E5%91%8A.pdf _blank
link to https://www.seses.tn.edu.tw/uploads/tadnews/tmp/1013/114%E5%B9%B4%E5%85%A5%E5%AD%B8%E5%85%AC%E5%91%8A.pdf#114%E5%B9%B4%E5%85%A5%E5%AD%B8%E5%85%AC%E5%91%8A.pdf \_blanklink to https://www.seses.tn.edu.tw/modules/tadnews/index.php?nsn=1264 \_blank

校慶專區

畢業典禮專區